1.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是否缴纳车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 定,临时人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2. 退车船税是怎么回事?
退车船税其实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时条例实施的细则第14条的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缴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纳税年度终了结期间的税款
3. 对保险有影响吗?
交保险没有缴纳车船税对保险的执行是没有影响的,但是在汽车年审的时候,未缴纳车船税是不能通过年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机动车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时,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单以及保费发票上注明已收税款的信息,作为代收税款凭证。第十三条 已完税或者依法减免税的车辆,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第十四条 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缴纳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代收代缴税款时,可以一并代收代缴欠缴税款的滞纳金。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解缴代收代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时,应当同时报送明细的税款和滞纳金扣缴报告。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和滞纳金的具体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 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
4. 车船税上涨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今年我的车船税涨了?
原因是往年有漏缴车船税。比如小明的标准车船税是300,今年是610.5,那么车船税构成是本年应缴+往年漏缴+滞纳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第一,车船税只能购买当年,比如在2021年12月投保2022年车险,带不出2022年车船税,那么在2022年12月正常续保,车船税是正常缴纳,但是拖到2023年购买车险,就漏缴了22年车船税,车船税就是本年应缴+往年漏缴+滞纳金。
第二,车主确实有1年没有购买交强险,所以漏缴1年。
第三,每年税源系统都会升级一段时间,在升级这段时间是追缴不到往年漏缴税,那么在下一年投保会增加滞纳金金额。
5. 车船税各地收费一样吗?
车船使用税收取各省不一样的。
车船税征收标准是衡量车船税征收多少的衡量指标,由于车船税于地方税,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 》等规定的基础上,车船税征收标准还应该根据各地税务局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予以确定。
6. 车船税必须满一年才能继续购买吗?
车船税第一年没交第二年需要补缴并支付滞纳金,保险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是可以代收补缴的车船税及滞纳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缴纳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代收代缴税款时,可以一并代收代缴欠缴税款的滞纳金。第十八条 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解缴代收代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时,应当同时报送明细的税款和滞纳金扣缴报告。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和滞纳金的具体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六条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第七条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第八条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7. 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611号)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2012年1月1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除此之外,其他单位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均需要按规定缴纳车船税。